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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老板们,别慌!最严发票令来了,看立华星如何给你出谋划策

发表时间:2017-07-12 10:40:11  来源:立华星财务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主要是钱),初创企业需要用到大量发票。7月1日起,最严发票令落地,就像悬在公司头顶的“紧箍咒”, 让老板们连喊头疼。

  可是,有几个问题立华星要提醒您重视一下否则可就要伤钱了。

  1、哪些发票不能再开了

  ● 购买商品时注意

  不能再开“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劳保用品”这种大类别发票,必须按照明细如实填写,类目可参考《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 立华星财务建议

  购买产品为2盒签字笔,5本笔记本,开发票时需要把型号、名称打印出来,不能随意开具“办公用品”发票。

  2、公司开发票必须注意

  ● 购买方为企业时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但是以下项目也需要注意:单位名称、纳税人类型、注册地址(税务登记地址,非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账户)、发票管理岗位联系电话等。

  ● 立华星财务建议

  提前备好公司的税务信息,可通过邮箱等渠道发送到个人。

  3、 6月开具的发票还有用吗?

  ● 7月1日前开具的发票

  从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7月份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 立华星财务提醒

  以开票日期为准,开票日期为7月1日之后的,必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

  4、购买普通发票降低所得税?

  ● 在现实中

  不少企业通过购买普通发票,以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

  ● 立华星财务提醒

  增加纳税人识别号,主要是为了保证发票的真实性,买票逃税不再行得通。

  5、个人发票需要身份证号吗?

  ● 关于个人

  在索取发票时,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吗?

  ● 立华星财务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主要是针对企业单位,个人在开具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任何个人信息资料。

  对企业来说,最严发票令影响波及每一个企业,尤其是财务、业务人员,为了公司顺利报销、报账,更应留意。

  对创业型公司来说,无论是找专业的财务公司代理记账还是公司自己做账,如果不注意最严发票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到年底的时候就要伤钱了。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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