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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星:关于商标注册程序性争议行政复议详情介绍

发表时间:2017-07-26 09:03:28  来源:立华星财务

  关于商标注册的程序性的争议问题,相信有很多的小伙伴都了解,下面立华星财务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下关于商标注册程序性争议行政复议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详情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变更、转让、续展、补正、注销、撤销、异议等工作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起的行政复议。今天主要为大家介绍商标注册程序性争议行政复议申请的知识。

  申请材料:

  (一)、以书面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上应写明复议申请人及其地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但是申请人已经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授权代理人提交行政复议材料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或盖章,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二)、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注明委托代理人及其地址和联系电话。

  申请人为外国或者港、澳、台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必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且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并提交公证认证文件的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或者港、澳、台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其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并提交公证认证文件的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四)、商标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五)、申请人认为商标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证据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供的或者申请人自己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流程图:


  温馨提示: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内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就是说现在注册商标一般都是需要营业执照的。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内容分享了,了解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知识详情,敬请关注立华星财务。如果需要代办注册公司、注册商标、代理记账服务,欢迎拨打立华星客户服务热线咨询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