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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申请

发表时间:2017-07-28 10:15:12  来源:立华星财务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二)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直接提交申请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报送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变更费500元。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账户中扣除规费。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依据: 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变更费:250元。

  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商标局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将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相应文书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给该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变更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异议、异议复审、驳回注册复审申请的代理人/国内接收人的,须直接向该程序审理部门直接提交变更代理人/国内接收人申请,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申请的代理人/国内接收人不能变更。

  温馨提示: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内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就是说现在注册商标一般都是需要营业执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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