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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发表时间:2017-11-14 14:59:29 来源:立华星财务
税收具有强制性,每一个公司企业都必须按时按规定纳税。然而当前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多变的,在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税务登记有哪些要求,下面就跟随小编来学习学习吧。
一、领照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你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资料、证件。
二、变更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注销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
四、迁址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五、吊销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等。
六、外出经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关于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规定已在上述文章为大家详细解说,在公司领照、变更、注销、迁址、吊销和外出经营的六个经营状态办理税务登记的要求各不相同,如果你对此还不清楚的话,可以咨询我们在线客服,或者直接来电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人士为你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