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
如何缴纳税款和划款
发表时间:2017-11-23 10:56:12 来源:立华星财务
年关将至又到了纳税的时候,现在很多人的企业都选择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来处理自己的税务。但是也有一些企业选择自己亲自处理。你知道如何缴纳税款和划款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税款缴纳方式
(1)查帐征收
查帐征收是指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财务会计等政策法规,正确核算本单位的经营成果;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所得税申报表;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征收方法。
(2)定率征收
定率征收是指主管地税征收机关根据纳税人实现的经营收入额依率计征流转税及附近加、堤围防护费等,同时按规定的带征率带征企业所得税或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下同)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它适用于能准确核算经营收入额,但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的纳税人。
(3)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主管地税征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营业额或所得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地方各税费的一种征收方式。它适用于经营收入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准确核算的纳税人。
2、划款方式
(1)POS机
纳税人在征收前台申报纳税时,可持“银联”银行卡,通过POS机直接缴纳税款。目前在天河、白云、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税务局使用此缴款方式。
(2)ETS电子扣税
①凡使用ETS 缴税的纳税人,必须与主管税务机关(包括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和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扣缴税款协议书》,同意开户银行根据税务机关指令从其指定的缴税账户中扣缴税款;
②纳税人可自行在任何一间己加入ETS 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中,选择并指定一个己开立的账户为缴税账户,使其具有缴税功能,并有责任保证该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③纳税人需要变更缴税账户时,应当在申报缴纳税款前,填写《取消账户缴税功能申请书》和《协议书》,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办妥有关手续。否则,因此造成无法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④纳税人使用对公账户通过ETS 缴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缴款凭证,统一由纳税人开户银行(国库经收处)开具“广州市电子缴税回单”(以下简称“缴税回单”)作为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⑤纳税人因异地抵扣等原因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缴税回单”到所属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或《完税证明单》。税务机关根据“缴税回单”开具完税凭证的,应在纳税人所持“缴税回单”上加盖“己换取完税凭证,此单仅作转账扣款证明,不作完税凭证”戳记。
⑥纳税人使用个人存款帐户缴纳税款的,由扣款银行在其存折的交易摘要栏注明“国税”或“地税”字样,表明该笔款项是税务机关所扣的款项。如果纳税人需要完税凭证,可持存折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3)银行划缴
对不使用ETS系统或POS机扣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征收前台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交纳税人,纳税人凭缴款书到商业银行缴纳税款。
(4)卡基支付
应用“卡基支付系统”征收社保费是社保费征收“三高一低”模式中,针对少数不适宜使用EFS系统缴费的业户,在补缴费时使用的重要补充电子征收方式。缴费人在征收前台可以持“银联”银行卡,通过该系统刷卡缴费。
1、税款缴纳方式
(1)查帐征收
查帐征收是指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财务会计等政策法规,正确核算本单位的经营成果;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所得税申报表;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征收方法。
(2)定率征收
定率征收是指主管地税征收机关根据纳税人实现的经营收入额依率计征流转税及附近加、堤围防护费等,同时按规定的带征率带征企业所得税或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下同)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它适用于能准确核算经营收入额,但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的纳税人。
(3)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主管地税征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营业额或所得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地方各税费的一种征收方式。它适用于经营收入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准确核算的纳税人。
2、划款方式
(1)POS机
纳税人在征收前台申报纳税时,可持“银联”银行卡,通过POS机直接缴纳税款。目前在天河、白云、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税务局使用此缴款方式。
(2)ETS电子扣税
①凡使用ETS 缴税的纳税人,必须与主管税务机关(包括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和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扣缴税款协议书》,同意开户银行根据税务机关指令从其指定的缴税账户中扣缴税款;
②纳税人可自行在任何一间己加入ETS 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中,选择并指定一个己开立的账户为缴税账户,使其具有缴税功能,并有责任保证该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③纳税人需要变更缴税账户时,应当在申报缴纳税款前,填写《取消账户缴税功能申请书》和《协议书》,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办妥有关手续。否则,因此造成无法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④纳税人使用对公账户通过ETS 缴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缴款凭证,统一由纳税人开户银行(国库经收处)开具“广州市电子缴税回单”(以下简称“缴税回单”)作为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⑤纳税人因异地抵扣等原因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缴税回单”到所属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或《完税证明单》。税务机关根据“缴税回单”开具完税凭证的,应在纳税人所持“缴税回单”上加盖“己换取完税凭证,此单仅作转账扣款证明,不作完税凭证”戳记。
⑥纳税人使用个人存款帐户缴纳税款的,由扣款银行在其存折的交易摘要栏注明“国税”或“地税”字样,表明该笔款项是税务机关所扣的款项。如果纳税人需要完税凭证,可持存折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在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3)银行划缴
对不使用ETS系统或POS机扣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征收前台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交纳税人,纳税人凭缴款书到商业银行缴纳税款。
(4)卡基支付
应用“卡基支付系统”征收社保费是社保费征收“三高一低”模式中,针对少数不适宜使用EFS系统缴费的业户,在补缴费时使用的重要补充电子征收方式。缴费人在征收前台可以持“银联”银行卡,通过该系统刷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