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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常见补助的税务处理详解!

发表时间:2017-11-27 13:43:59  来源:立华星财务
  交通补助要计入哪个栏目核算?出差补助要征收个税吗?......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以上问题,立华星财务为大家整理了几种常见补助的税务处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出差补助
  
  1、出差补贴不需要发票。直接填列在差旅费报销单里,一起做差旅费处理;
  
  2、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补助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3、单位应该制定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按制度规定报销;
  
  4、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体检费
  
  企业列支职工体检费主要分两种情况:
  
  1.员工参加由企业统一组织的体检、未取得现金的,以及员工按照企业统一规定自行体检并提供发票、实报实销的,发生的体检费支出基本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且属于企业充分必要支出,因此对上述方式发生的职工体检费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不统一组织体检、而直接向个人发放现金的,则应当依法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支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交通补助
  
  公司按月按标准支付给职工的交通补贴应当计入职工工资处理,即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