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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新型专利被判无效

发表时间:2018-01-18 15:44:34  来源:立华星财务
        在大众看来,莎普爱思是一款知名的广告产品,其广告投放时间长、播出次数多、且重复的频率比一般的广告产品高。在经过不间断地广告冲刷,大众普遍认为这是一款对白内障有效用的眼药水。但是,就是这款为人熟知的眼药水,在新年交替之际,三番两次掀起波澜。

  莎普爱思新型专利被判无效

        2017年年末,因“虚假广告”负面缠身的莎普爱思,在2018年就遭遇不利。1月17日,莎普爱思公告称,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单剂量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因创新性不足宣布全部无效。

        创新不足 专利无效

        全面停播广告后,莎普爱思眼药水的包装又遇到了专利危机。据了解,莎普爱思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单剂量药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剂瓶”于2015年3月18日被授权,专利权期限为十年。2017年5月27日该专利被人以“专利权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为由提出专利无效的请求。      

        近日,莎普爱思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4330号),宣告上述专利权全部无效。莎普爱思表示,公司目前正与有关律师事务所洽谈,准备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了解到,被宣布无效的专利主要应用于公司单剂量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产品的包装,该产品于2017年开始上市销售。根据莎普爱思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1-9月,公司单剂量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实现销量85.42万支,营业收入2712.29万元,占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营业收入5.2亿元的5.23%,占公司营业收入7.02亿元的3.86%。

        这种“轻研发重广告”的发展模式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值得注意的是,莎普爱思的明星产品也只是一种“仿制药”。莎普爱思滴眼液“原身”药品——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于1983年在意大利上市。

        莎普爱思表示,单剂量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即使该专利被宣告无效,也不会对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生重大影响。

        双重打击 原是监管升级

        在2017年12月2日,一篇题为《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让莎普爱思迅速陷入舆论漩涡。对于深陷虚假宣传舆论漩涡的莎普爱思来说,此次新型专利被宣告无效无疑是雪上加霜。

        随后,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莎普爱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责成浙江省食药监局立即对莎普爱思产品广告内容进行复审。在复审期间,莎普爱思已主动全面停播“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    

        有分析人士表示,“虽然单剂量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在莎普爱思营业收入中占比较低,看似即便专利无效也不会对公司造成致命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此前‘神药’事件的持续发酵开始对莎普爱思产生影响。”针对此次专利被宣告无效是否与此前产品疗效被质疑一事有关以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等问题,莎普爱思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从被认为发布虚假广告到产品疗效遭到质疑,再到如今新型专利被宣告无效,莎普爱思的路越来越难走,甚至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业内分析认为,目前市场所指的“神药”范围不断扩大,辅助用药、中药注射剂以及一些夸大宣传的用药均包括在内。      


        随着“神药”事件不断发酵,监管部门加大对辅助用药等“神药”的市场监控。公开资料显示,包括京、沪、川、粤等地均发布了关于加强重点药品监控的通知,其中,辅助用药、中药注射剂、营养性药品等是重点监控对象。


        将来,监管部门对于辅助用药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格。面对愈加严格的监管,莎普爱思能否平安渡过危险期,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成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