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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检与年报的区别

发表时间:2018-02-18 11:22:53  来源:立华星财务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部门的相关规定,我国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正式开启信息公示模式。也就是传统的公司年检取消了,改为“年报公示”制度。那么什么是“年报公示”呢?除了执行程序更方便,年报与年检究竟有哪些区别?

  按照传统的年检方式,凡是领取政府文书相关规定的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而作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表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取消原本的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即企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过去一年的年度报告,企业对年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且企业需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全国工商系统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需要。


  企业年检是从1982年开始实施的,是工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的登记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是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一种方式。而企业年度报告,即年报是企业每年上半年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向社会公示的模式,是企业依法想社会公开其经营与资产情况的一种方式。

  这两者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传统的年检制度是政府机关强制检查企业的经营情况的;而年报则是企业自主想社会公开的,企业对其填报的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是负有法律责任的。

  在处罚方式上也是不同的。

  年检制度规定,企业不参加年检的,工商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经责任改正拒不接受年检的,吊销其企业的营业执照,处罚规定比较严格;而实施年报制度后,企业不按规定年报的,则会被列入企业敬业异常名单。连续三年以上不履行年报义务的,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被列入这类名单中的企业,在以后的经营发展上都会受到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