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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纪念币支付遭拒去法院上诉,这年头开店不容易啊

发表时间:2018-02-28 10:20:34  来源:立华星财务
  大家都知道,只要是人民币就可以在国内正常购物使用,如果商家无特殊原因拒收人民币,那是违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商家无故拒收纪念币呢?家乐福超市这几天还真的遇到一个男子用纪念币支付,因为家乐福员工辨别不了纪念币,拒收,而这位男子竟然以拒收流通货币为由将家乐福告上法院,要求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那么什么是纪念币呢?纪念币是一个国家为纪念国际或本国的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杰出人物、 名胜古迹、珍稀动植物、体育赛事等而发行的法定货币,它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并且限量发行。但是如果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币,就可以在国内流通!

  据小编统计,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币总共有80多套,面值大多都是10元以下的硬币,可能很多创业者认为,都收下就没事了,反正是可以流通,但是,你确定真的可以培训到每个员工能识别这80多套的纪念币吗?要知道纪念币是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才有流通价值,其他发行的没有,冒充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也没有流通价值!

  不过的确,法律上是规定了拒绝收具有流通价值的货币是违法的行为,为了避免麻烦,可以让员工观察货币,如果是上面印有,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硬币),就可以收下,理由如下:

  1、一个硬币的制造成本大于10元,如果有不法分子制造假币大量去超市洗钱,得不偿失的,所以冒充纪念币的基本是不存在。

  2、纪念币的实际价值大于面值价值,收到纪念币老板就私自收藏吧,超市再转出售价值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