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报送比对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一种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抵扣进项税额。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对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纳税人方可申报抵扣。下文中,立华星财税网为大家介绍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报送比对?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缴款书如何申报?
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报送比对
目前一般采取网络采集信息报送方式,当然也有单机采集后上门报送的方式。
(一)申报软件采集
注:不同省份,使用的采集软件不一样,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这里以四川省为例。
1、登陆网上申报系统(世纪中税)
2、点击网上申报
3、点击海关完税,在界面右边添加行,然后按照专用缴款书的信息录入。
4、填写信息内容
有五处信息需要采集,分别是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进口口岸名称、填发日期、税款。
需要采集的五处信息都可以从票面找到并手工录入。
5、具体怎么填写
(1)专用缴款书号码:必须和缴款书右上角的号码一致,大小写一致,-/等符号一致。
缴款书号码为22位,1-18位为对应的进口报关单的报关单号码;第19位为征税标志。
(2)、进口口岸代码:等于进口缴款书号码的前四位。
(3)、进口口岸名称:一般填写左上角地址+海关,比如:成都海关,这个数据不参与比对。
进口口岸:即哪个口岸报关进口的。海关增值税缴款书在采集时,该进口口岸可不填写,若要填写的话就直接按缴款书左上角显示的填写。比如这张缴款书就填写成都海关即可。
(4)、填发日期:填写缴款书上的日期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采集数据比对时,该填发日期应注意按“xxxx-xx-xx”即4位年2位月2位日这个日期格式采集,不要直接按缴款书上显示的日期格式。
注意:海关缴款书的开具日期,填开之日的次日起15天内缴纳税款,超过15天期限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期限届满之日为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
(5)、税款:填写缴款书上的合计金额
6、还有就添加行继续填写,如果没有就保存-校验-提交
7、提交后可以点击查看明细,比对一般是一天后可以看结果。出结果之前查询状态如下:
比对类型和稽核结果分别是未比对和留待继续比。
8、一般隔一天去查询,会出结果,是否相符都有结论
9、次月申报时候可以查询抵扣总数,将通知书打印出来作为申报附件。
(二)单机采集软件
也可以用单机版的采集软件,录入信息后导出数据电文报送到税务局进行比对。
二、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缴款书如何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