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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设立投资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的条件

发表时间:2018-04-17 15:42:24  来源:立华星财务

  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老板会想开设子公司或分公司,但很多老板分不清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到底该设分公司好还是子公司好?设立子公司首先需要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接下来是确定公司的住所、名称预先核准、制定公司章程、办理入资手续等。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名称要有字号,但符合一定条件并经批准后,也可以没有字号;企业经营特许业务在办理工商登记前,需要取得前置审批。本文立华星财税网就来为大家介绍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首先应当符合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相关条件:


  (1)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


  (2)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除应当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规范的业务分开管理制度,确保各类业务在人员、机构、信息和账户等方面有效隔离;具备相应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并有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资料报送系统;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还规定,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子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具备相应类别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二、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1)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来的设立子公司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企业家有帮助。如有注册公司、代理记账等相关业务,欢迎随时咨询立华星财务,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