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账务处理
现实生活中,股东向公司借款的现象层出不穷。股东将其个人财产投资到公司后,股东的个人财产就转化为公司财产,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因公司涉及到公司员工、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利益,也涉及到市场主体的利益,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如果处置不当,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究竟,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吗?股东向公司借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公司将资金借给股东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吗?股东向公司贷款要纳税吗?对于这些疑问,本文中立华星财产网为您一一解答。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1、《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2、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
股东向公司借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某
贷:银行存款等
公司将资金借给股东,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对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章程或公司制度没有特别规定,公司借款给股东并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但对于上市公司,需要考虑股东借款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等问题,因此一般需要先由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定,并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案中的公司属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其公司章程并未规定特别的流程,因此,其向股东甲提供借款并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股东向公司借款需要缴纳税款吗?
财税〔2003〕158号文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5】120号文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财税[2008]83号文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视为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上述借款合同中,股东甲向公司借款用于买房,且借款期限为二年,其借款的第二个税务年度就要按照红利分配计征个人所得税200万×20%=40万。也就是说股东向公司借款不得超过一年,借款用途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不能用于购房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