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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离职时要交接哪些工作

发表时间:2018-04-22 00:00:37  来源:立华星财务

  刚刚新入行时,很可能会遇到不够仗义的老板,自己有时候因为一时冲动,就会直接离职,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没有想到要办什么工作交接,就直接走人了,等财务出了问题,就让你来背黑锅。会计新人们都会想知道这样的问题:如果辞职,不办交接程序,要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接下来,立华星财税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能够帮助你。


  会计离职时要交接哪些工作


  会计资料交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加以说明,由交接人员负责。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交接报告,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签字。科目余额交接:所有账本的科目余额应与总账的科目余额持平,并清楚地记录下科目余额的金额。所交账簿交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明细分类账等 。交接现金,并对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进行核对。印章票据的交接: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核对数量。纳税资料交接:记账凭证(注明起止日期); 抵扣联扣税凭证(注明起止日期);纳税申报表,(注明起止日期); 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税控ic卡等;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其他事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上述交接资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并人手一份。


  会计离职交接中的细节


  (1)如果你是工作接收人,一定要注意工作交接时,不要手忙脚乱,要掌握工作交接的主动权,交接不清楚,不能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即便是遇到领导让你签的情况。当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不久,就经历过一次让我至今难忘的工作交接。当时财务部负责往来管理的一位老大姐(为了方便,以下简称为y姐)被领导调整到审计部门工作,我被安排接手y姐的工作。在交接时,y姐以马上要去审计部报到为由,让我先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我没同意,她转身去了领导办公室,领导过来跟我说:“先签字,y姐还在咱们单位,有啥慢慢对。”因为初入职场,毕竟经验不足,我先签了字,事后证明这样做有多惊险。后来我在核对时,竟然发现她有一个往来科目的明细账金额有误。为了找到错误的原因和及时进行账务调整,我在忙完日常的工作之后加班加点核对,才从3年前的凭证中发现账务处理错误。从这件事情上我吸取了教训:办理交接工作时,一定要坚持原则,不能马虎大意。


  (2)如果你是工作移交人,为了划清责任,也要谨慎再谨慎。我在工作调动时,把自己的工作移交给下任(为了方便,以下简称为小f)时,写了很详细的移交清单。比如移交我所保管的重大合同时,清单内容包括重大合同的名称、合同编号、主要内容概述、页数、截至交接日期的执行进度。当时我移交时,按照清单一项一项把合同原件交给下任。可是,在我到新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我接到了原来的上司的电话,他说现在需要查阅一份合同,可我的继任者,也就是小f说这份合同没移交,让我回忆一下是不是漏交了。我提醒老上司,查查当时的移交清单,我肯定是交了。后来老上司专门打电话过来说清单上有,已经找到他需要的合同,是小f马虎了,不好意思之类。从这件事情上我总结了经验:把工作交接清楚,对自己也是一种保护。试想如果当时我交接的不详细,小f一口咬定是我没交给他,那么我真是苦无对证,有损于本人良好的职业信誉和形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