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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程序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8-04-25 23:47:48  来源:立华星财务

  企业发展不好,资金链断了,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那么,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清理程序是什么?债权清理措施有哪些?下面,立华星财税网为您详细解答。


  一、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程序


  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


  二、债权清理的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