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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速折旧的流程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8-04-26 15:08:13  来源:立华星财务

  加速折旧是政府为鼓励特定行业或部门的投资的一项优惠政策。由于累计折旧不能超过固定资产的可折旧额,前期提取较多的折旧必然导致后期所能提取的折旧额相应减少,又由于折旧是企业的一项费用,它与企业应税所得的大小及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大小成反比,所以加速折旧就好比延期纳税,从量上并不能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它所起的效果是使企业的纳税时间向后推延,相当于从政府那里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那么,申请加速折旧的流程是什么?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条件有哪些?立华星财税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请大家阅读。




  申请加速折旧的流程


  1、申报表


  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时,选择填报年度申报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2、台帐


  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企业,应建立《享受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台账》,并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随同年度申报表一并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3、备查


  企业应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条件


  1、重点行业相关条件


  (1)重点行业企业:是指以下述行业的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以上(不含)的企业。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以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发生变化的,不影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一)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


  (二)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按照财税〔2015〕106号附件“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确定。


  (2)重点行业固定资产的范围:1、房屋、建筑物;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5、电子设备。


  (3)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当年购置固定资产按照政策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即使以后年度企业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不再调整。


  2、研发活动的相关规定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3、新购进固定资产


  (1)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能是新生产的,也可能是卖方已使用过的,但从购买人角度看,这些固定资产均属于新购进,也适用加速折旧政策。


  (2)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优惠政策开始执行后购买(六大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四大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


  (3)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原则上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间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