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什么
企业财务在运用借贷记账法登记经济业务时,应遵循记账规则,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借贷相反的方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连续、分类登记。即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记入一个账户的贷方,同时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记入借方的金额同记人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这就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下面立华星财税网整理了具体的借贷记账法应遵循的规则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什么
例1:企业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500元。
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使企业的库存现金这一资产项目增加了500元,银行存款这一资产项目减少了500元。因此,它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这两个账户,应登记在“现金”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
例2:企业从银行借人资金1000元,归还以前所欠的应付账款。
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使企业的短期借款项目增加了1000元,应付账款这一项目相应地减少了1000元。因此,它涉及“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这两个账户,应登记在“短期借款”账户的贷方和“应付账款”账户的借方。
例3:企业发行债券收到款项50000元,存人银行。
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使企业的银行存款增加了50000元,相应的使企业的各负债类科目应付债券增加了50000元。因此,它涉及资产类“银行存款”账户和负债类“应付债券”账户,应登记在“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和“应付债券”账户的贷方。
例4:企业用银行存款归还银行短期借款20000元。
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使企业的银行存款减少了20000元,相应的使企业的短期借款减少了20000元。因此,它涉及资产类“银行存款”和负债类“短期借款”这两个账户,应登记在“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和“短期借款”账户的借方。
从以上所举各例说明,在借贷记账法下,对任何类型的经济业务,都是一律采用有借必有贷,借、贷金额必相等的记账规则。
对有些复杂的经济业务,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则需要将其登记在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登记在一个账户的贷方和几个账户的借方。借贷双方的金额也必须相等。
二、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