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属于逃税行为吗
近日,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一事,揭露了“高片酬的明星偷税漏税”的现象。明星通过“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行业内幕引各界人员的关注,特别是财务界的从业人员们,更是拿好纸笔记好知识点。那么,什么是阴阳合同呢?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总的来说,“阴阳合同”属违法行为,是一种逃税的行为。随着该件事情的发酵,国家税务总局表态,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合理避税与逃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而进行的,而逃税则违反了税收的相关法律。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是大家常谈论的几种严重税收违法行为。那么具体这几种违法行为该怎么区分?
偷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编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逃避追缴欠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不管哪种行为,或者是“阴阳合同”,都是违反了税收规定。若税务机关核查证实有违反税收的行为,纳税人理应受到一定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