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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知:挂名做法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发表时间:2018-07-20 15:06:17  来源:立华星财务
  现在广州注册公司,很多人是拿朋友或者其他人的身份证注册的公司,也就是说,注册成立的公司实际上法人是别人,而那个身份证注册的只是个挂名的法人而已,公司真正的老板并不是他。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你是作为一家公司的挂名法人,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是不是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呢?如果需要那么需要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呢?下面就更立华星财务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作为挂名法人,存在两种情况,不能证明自己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可以证明自己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下面我们来看看者联合总情况之下挂名法人需要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吧。

  第一,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本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在行政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3)在刑事责任方面,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4)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第二,如果可以证明自己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都要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但因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仍然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或无法找到公司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挂名”法定代表人也将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在刑事责任方面,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书面的关于“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约定,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