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立华星课堂:公司为什么叫公司
发表时间:2018-08-16 17:43:54 来源:立华星财务
公司为什么叫公司,这真是一个好问题。今天在我们立华星官网问答栏目看到这个问题,我是在笑的,怎么问这么蠢的问题,但是呢仔细一想,我这个从事工商注册行业多年的“老油条”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感觉不是去笑话别人的时候,自己有点自大,怀着一颗学习的心去网上搜索找寻答案。屏幕前的你,知道“公司为什么叫公司”吗?你也不知道的话,那下面,就由立华星财务告诉您,顺便给大家科普一下。
公司的法律定义: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依照规定,由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形式组成的经济实体,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以换取收入。
公司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与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
公司一般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称为。根据《公司法》定义为: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公司的概念中,一般包括4个要素:
1、(必须)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要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承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以为目的股东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营利性成为公司的重要要素,并以此区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以及非商事性公司。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因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
3、以行为为基础设立由股东的投资行为设立,股东投资行为开成的权行是股权。股权是一种独立的特殊权利,不同于经营权等物权,亦不同于债权。
4、独立的公司须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必须具备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所规定的条件。公司制度起源现代的公司起源于《社会契约论》公司的起源.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无限责任公司、合伙无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西方公司理论看,公司根据不同条件可做多种分类。例如根据是否适用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2条对公司进行分类,是根据组建公司的特征并配合社会经济需要而做出的。但并未排除其他公司形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之,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可采。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
长见识了吧!人生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得到更高的成就,经验不断积累、能力不断得到锻造!“活到老,学到老”啊!最后,立华星财务祝愿大家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成,事业步步高!
公司的法律定义: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依照规定,由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形式组成的经济实体,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以换取收入。
公司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与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
公司一般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称为。根据《公司法》定义为: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公司的概念中,一般包括4个要素:
1、(必须)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要得到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承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以为目的股东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营利性成为公司的重要要素,并以此区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以及非商事性公司。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因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
3、以行为为基础设立由股东的投资行为设立,股东投资行为开成的权行是股权。股权是一种独立的特殊权利,不同于经营权等物权,亦不同于债权。
4、独立的公司须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必须具备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所规定的条件。公司制度起源现代的公司起源于《社会契约论》公司的起源.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无限责任公司、合伙无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西方公司理论看,公司根据不同条件可做多种分类。例如根据是否适用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2条对公司进行分类,是根据组建公司的特征并配合社会经济需要而做出的。但并未排除其他公司形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之,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可采。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
长见识了吧!人生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得到更高的成就,经验不断积累、能力不断得到锻造!“活到老,学到老”啊!最后,立华星财务祝愿大家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成,事业步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