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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商标抢注,你的商标已经被盯上

发表时间:2018-08-27 09:57:20  来源:立华星财务
  据立华星财务了解,你听过“阿里爸爸”“辛巴克”“雷碧”“小白兔”“八粮液”等奇葩商标吗?这些奇葩商标为何而来呢?是大企业为保护自家商标不受侵犯,而去大批量注册的“防御性商标”。为什么注册这么多关联商标呢,回到今日主题“商标抢注”及商标保护。


  近几年,商标抢注问题异常严重,国外品牌被国内企业抢注,国内品牌被同行,甚至不知道算不算同行抢注;有一些是明知道是人家的,还恶意抢注!

  首先和立华星财务一起来分析抢注方是谁?一般来说有这样几种:

  1、职业抢注商标人群

  2、商标代理公司

  3、竞争对手

  针对上述几种情况,首先要调查明白属于何种情况,然后才能对症下药。

  一、职业抢注

  这种情况发生概率最大,一个好的品牌创立后,如果不及时注册保护,不把相关类别都保护全面,很有可能就被这些行业蛀虫给盯上了,马上申请注册。这种时候,我们也不要慌,还是有机会拿到商标权利的。方式有如下:

  向商标局提出准对该商标的争议。如果商标没有及时注册,但经过使用,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拥有相当的知名度,并且使用证据确凿。向商标局提出争议后,有极大几率拿到商标。


  二、代理机构抢注了客户商标的情况:

  此种情况,《商标法》特别做了明确的规定。如下

  新《商标法》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很明确,权利人要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力,前些年,很多代理机构受理囤积了大量商标,既占用商标资源,又占用行政资源,实为对市场发展不利。

  三、竞争对手抢注:

  此种情况,大致需要参考第一种情况的三种处理方法。

  注:特别针对国外企业客户商标被国内人抢注,必须可能多的出示国外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据。比如,在该商标被抢注之前使用的写有该品牌的发票,和订货单等,以及广告宣传册等。而且该国外品牌在国内以及国际上已经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提争议胜诉的可能性较小,我国施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提出商标撤销争议

  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抢注的商标。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立华星财务提醒:不论公司大小,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一定要重视,因为知识产权在企业的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所具有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未来市场竞争只会越来越激烈,如果你的竞争对手已经在充分利用这些新兴的知识产权工具助力自身的商业决策,而你却依然无视或淡漠这类新型的知识产权工具,那就相当于把要害之地拱手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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