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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申请?不办理行吗?

发表时间:2018-10-17 15:42:03  来源:立华星财务
  在我国纳税人身份主要就两种,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一般纳税人。通常公司刚刚注册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一般纳税人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进行申请获得。那么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登记什么情况下需要去办理呢?如果不办理行不行呢?下面和立华星财务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在什么情况之下需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下面我们来看看有什么样的政策依据: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如果达到标准之后不进行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申请行不行?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工商局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如果一般纳税人逾期登记,则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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