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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让你商标被撤销行为你都知道吗

发表时间:2018-12-24 15:26:20  来源:立华星财务
  人们都认为,商标只要注册成功,就不会再有什么事了,就安全了。事实真的如此吗?你知道那些会让你商标被撤销的行为吗?商标一旦被撤销,辛辛苦苦注册的的成果就“毁于一旦”了。那哪些行为是导致商标被撤销的根本原因呢?下面和立华星财务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商标通用

  很多企业在商标注册完成后,或者在商标成名前,一直把商标使用在各种商品上,你知道这是一种不注重商标管理与保护的错误行为吗?你知道怎样商标会慢慢失去其的显著性吗?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私改商标信息不进行改正

  这个也是大家常犯的错误行为,私自改变商标注册信息却不去商商标局改正。有的人因为懒,有的人觉得商标局不会检查到自己,有的人一种拖,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所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公司名称、地址等信息可能发生变更。对于已注册了商标的企业来说,必须尽快向商标局申请信息变更。

  三、不进行商标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申请人若还想继续使用商标,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期是十年,过期后若不做续展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四、恶意抢注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违反该规定的新申请注册商标,任何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是恶意抢注,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五、连续不使用

  有些人注册商标是用来“出售”的,即时商标被注册成功了也不使用,结果三年头后某一天,商标突然就被撤销了……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三”成功后,你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有权。当然,如果你觉得冤枉,也是可以申诉。这就需要你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

  综上所述,大家在注册、使用商标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个中细节,要规范,合理使用商标,千万不要让自己辛辛苦苦注册的商标因为自己错误的行为而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