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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信用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发表时间:2019-05-22 14:55:38  来源:立华星财务
  信用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企业的信用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如今,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可以说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无形资产。前不久,多地税务局发布了企业纳税信用A级名单。有的创业者对于企业纳税信用比较陌生。那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是怎么评定的?这个纳税等级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纳税信用等级分五级
  
  2018年,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从4月1日起纳税信用级别从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A级信用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B级信用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M级信用
  
  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①新设立企业;
  
  ②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C级信用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信用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下或直接判级确定的。
  
  如何评价信用等级?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①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②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
  
  ③外部信息包括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
  
  ④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即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评估、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从90分起评。
  
  ⑤各项分值设定分别为-1、-3、-5、-11分和直接判定D级。
  
  少缴税款(补税金额不满1万元且占当年应纳税额不满1%)扣一分;
  
  发票损毁、丢失,扣3分;
  
  逾期申报纳税,扣5分;
  
  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被税务机关依职权核定计算税款的,扣除11分;
  
  工商等级变更未及时到税务局备案,扣11分;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评价期间为评价公立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不得认定为A级
  
  ①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②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③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④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定为D级
  
  ①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②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③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④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⑤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⑦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⑧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⑨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⑩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纳税信用等级对于企业有什么影响?
  
  税务机关对A级纳税人实施激励:
  
  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税务机关对B、M、C级纳税人管理:
  
  1.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可即时办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2.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3.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税务机关对D级纳税人采取措施: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企业该如何避免纳税信用被降级?
  
  1.非正常户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正常户手续,多户经营的企业,及时注销或者清理名下不再经营的企业,避免引起连锁反应。
  
  2.欠税(费)企业在年底前尽快缴清。
  
  3.评价年度内因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应在评价期间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并出具相关证明,避免出现无法评A的情况。
  
  4.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代扣代缴、保存发票、及时缴纳税款。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法规,避免因为小失误而被扣分。
  
  5.纳税人应在清缴欠税的同时,应评估自身资金情况,在缴清本期税款的情况下缴清往期税款,防止被多次扣分。
  
  6.遵守税法、提高诚信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