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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餐饮不让做的原因与分析
发表时间:2019-07-15 11:39:47 来源:立华星财务
为什么现在在广州想做餐饮行业那么难的呢?其实都是要从2015年左右外卖行业兴起说起,那时候为了方便大家创业搞外卖,把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大大方便了餐饮创业。
而且餐饮创业的门槛与成本也非常低,只需要自己会做饭即可创业,那时候只要是找到一个场所注册即可参与美团外卖,在2015~2018年这三年的时间,做餐饮的是往年剧增,但是做餐饮有一个弊端,就是容易被街坊投诉以及污染环境。再说,小作坊的餐饮行业也有很多不卫生的情况。
广州餐饮行业基本已经饱和,在这个情况下,必须要治理下餐饮行业,拿白云区最近针对餐饮行业的法规举例就知道了:
一、办理事项名称
餐饮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
二、办理对象
广州市白云区辖区内新、改、扩建的餐饮类建设项目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7.《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四、备案要求
(一)无需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的餐饮类建设项目
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文件,以下项目无需进行登记表网上备案:
1、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场所;
2、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场所。
(二)需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的餐饮类建设项目
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版)中第“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第115项“餐饮、娱乐、洗浴场所”,且不属于本指引第四条第(一)款所列的餐饮项目。
(三)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除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以外的餐饮场所:
1、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
2、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3、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4、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米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米的。
选址位于以上场所的餐饮项目,不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文件规定,建议另行选址。
五、备案网址
登录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网上申报→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4.215.49.48:30001/REG/)。因网站维护频繁,具体网址可能有变动,建议从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进入。
六、备案完成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文件规定;
2、已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污水 、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生产前,注册真实信息,登录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备案回执,用户需打印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案完成。
七、后期监管
符合备案条件,且已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的餐饮类建设项目,无需再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自动纳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5日
而且餐饮创业的门槛与成本也非常低,只需要自己会做饭即可创业,那时候只要是找到一个场所注册即可参与美团外卖,在2015~2018年这三年的时间,做餐饮的是往年剧增,但是做餐饮有一个弊端,就是容易被街坊投诉以及污染环境。再说,小作坊的餐饮行业也有很多不卫生的情况。
广州餐饮行业基本已经饱和,在这个情况下,必须要治理下餐饮行业,拿白云区最近针对餐饮行业的法规举例就知道了:
一、办理事项名称
餐饮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
二、办理对象
广州市白云区辖区内新、改、扩建的餐饮类建设项目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7.《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四、备案要求
(一)无需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的餐饮类建设项目
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文件,以下项目无需进行登记表网上备案:
1、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场所;
2、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场所。
(二)需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的餐饮类建设项目
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版)中第“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第115项“餐饮、娱乐、洗浴场所”,且不属于本指引第四条第(一)款所列的餐饮项目。
(三)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除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以外的餐饮场所:
1、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
2、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3、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4、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米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米的。
选址位于以上场所的餐饮项目,不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文件规定,建议另行选址。
五、备案网址
登录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网上申报→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http://14.215.49.48:30001/REG/)。因网站维护频繁,具体网址可能有变动,建议从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进入。
六、备案完成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文件规定;
2、已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污水 、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生产前,注册真实信息,登录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备案回执,用户需打印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案完成。
七、后期监管
符合备案条件,且已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的餐饮类建设项目,无需再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自动纳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