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
报关单被退单后重新申报,申报日期怎么确定?
发表时间:2026-03-09 09:01:00 来源:立华星财务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77号),报关单被退单后重新申报,其申报日期的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核心规则
以重新申报被海关接受的时间为准。
根据规定,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如果报关单被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退回,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新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数据的日期。
二、两种情况的具体区分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退单原因和审核环节的不同,申报日期的判定略有差异:
系统自动退单(计算机检查退回)
情形:报关单电子数据在进入海关系统时,因逻辑错误、填制不规范等原因被计算机自动退回。
申报日期:视为海关不接受申报。修改后重新发送并被海关系统成功接收的日期,即为新的申报日期。
示例:5月10日第一次申报被系统退回,5月11日修改后重新申报并被接受。那么申报日期就是5月11日。
人工审核后退单(海关审核后退回)
情形:报关单电子数据已被海关接受,但在人工审核环节(如审单中心)发现归类、价格等问题,需要修改。
10日内完成修改:如果企业在收到退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发送,且海关再次接受,申报日期仍为海关原接受申报的日期。
超过10日:如果超过10日未完成修改或重新申报,原报关单数据将被视为无效,需要作为新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此时的申报日期为海关再次接受申报的日期。
示例:5月10日申报并被接受,5月12日人工审单退回要求修改,5月13日修改后重新发送并被接受。申报日期依然是5月10日。
三、注意事项
滞报金的计算:如果是进口货物,申报日期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滞报金的起算日。如果是因超过规定期限修改导致申报日期延后,可能会产生滞报金。
纸质申报:如果是纸质报关单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
一、核心规则
以重新申报被海关接受的时间为准。
根据规定,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如果报关单被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退回,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新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数据的日期。
二、两种情况的具体区分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退单原因和审核环节的不同,申报日期的判定略有差异:
系统自动退单(计算机检查退回)
情形:报关单电子数据在进入海关系统时,因逻辑错误、填制不规范等原因被计算机自动退回。
申报日期:视为海关不接受申报。修改后重新发送并被海关系统成功接收的日期,即为新的申报日期。
示例:5月10日第一次申报被系统退回,5月11日修改后重新申报并被接受。那么申报日期就是5月11日。
人工审核后退单(海关审核后退回)
情形:报关单电子数据已被海关接受,但在人工审核环节(如审单中心)发现归类、价格等问题,需要修改。
10日内完成修改:如果企业在收到退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发送,且海关再次接受,申报日期仍为海关原接受申报的日期。
超过10日:如果超过10日未完成修改或重新申报,原报关单数据将被视为无效,需要作为新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此时的申报日期为海关再次接受申报的日期。
示例:5月10日申报并被接受,5月12日人工审单退回要求修改,5月13日修改后重新发送并被接受。申报日期依然是5月10日。
三、注意事项
滞报金的计算:如果是进口货物,申报日期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滞报金的起算日。如果是因超过规定期限修改导致申报日期延后,可能会产生滞报金。
纸质申报:如果是纸质报关单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