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的通过率大概有多少呢
发表日期:2019-11-26 13:39:41  浏览:2379
  注册商标通过的概率总体而言并不是很高,许多商标会在经过实质审查阶段后由于各种原因被驳回申请,这时候申请人可以选择重新申请商标,或者去申请商标驳回复审,不过是否需要申请驳回复审,和复审成功率的多少,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有多少?
  
  是怎样的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主要是需要看商标驳回是以什么理由。商标驳回的原因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
  
  驳回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禁止性规定。
  
  禁止性规定主要是指《商标法》关于禁止某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分布在《商标法》的以下条款中。
  
  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
  
  4、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驳回,这些规定,也称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绝对理由”。
  
  驳回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与在先商标权利的冲突。
  
  所谓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主要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已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这是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另一个因素,这个因素也称为驳回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
  
  因此,所申请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定,是否同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同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所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为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及是否同他人的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是该申请商标在实质审查中是否会被驳回的决定因素。
  
  如果是禁止理由,则一般不建议复审。如果是相对驳回,则要具体分析。
  
  二、商标驳回复审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第一,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商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因此必须留意收到商标局邮寄过来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信封上所加盖的当地邮局邮戳的时间。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组织视为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所以申请人邮寄资料时,务必确保邮局所加盖的是邮寄当天的日期,并且要足够清晰。
  
  第二,关于申请人商标显著性的判断。申请人应当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过实际使用已经取得了文字或图形之外的特定含义,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具有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第三,关于商标近似的判断。申请人必须充分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从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充分论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存在近似。申请人还可提供证据证明申请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并未引起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以此进一步论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存在近似。
  
  在提出复审申请之前可以去查找其他驳回复审的案例,包括复审成功和失败的例子,具体分析驳回的原因和复审给出的结果,对提高驳回复审成功率有很大帮助,另外也可以找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复审,如果对复审的信心不足,则建议重新设计商标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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