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什么
发表日期:2020-02-20 10:48:47  浏览:1924
  经常能听到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一般纳税人企业,划分的标准主要是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和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其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数量是最多的,新设立的企业如果不申请一般纳税人,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接下来具体介绍一下。

  

  一、试点纳税人分类
  
  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式,对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在本次增值税改革试点中,仍予以沿用,将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其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不同,需作区别对待。
  
  二、试点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
  
  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的制度,需要试点纳税人有健全的会计核算,能够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在试点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确定上,充分考虑原有营业税纳税人规模较小、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比较简单的现状,为了稳步推进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暂定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以下。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试点工作的需要,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减、免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如果该销售额为含税的,应按照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另外应当注意的是:
  
  (一)对于试点地区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自开票纳税人,无论其提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达到500万元,均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试点事项规定
  
  (二)试点地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的纳税人,其提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事项规定
  
  (三)如果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但想成为一般纳税人,也能提出申请,只需要会计核算制度健全,拥有实际办公地址,就可以想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一般纳税人申请,但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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