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起始日期
发表日期:2020-03-20 11:28:34  浏览:6695
  从今年开始,不仅仅是企业,个人也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主要目的为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面向的人群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有起始时间的,接下来具体介绍一下。

  

  一、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此期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具体以各地区税务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
  
  2019年度结束后,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去可以扣除的费用后,按照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简单地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三、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1.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2.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但如上所述,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对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的结果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
  
  四、计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公式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五、哪些人不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由于政策新出台,为了减少各地税务部门的压力,暂定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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