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一项专业性的工作,由于商标注册的数量越来越多,商标申请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如果前期没有做好查询工作,那么很大几率会失败,但是查询并不能保证百分百注册成功,许多因素会导致商标申请失败,接下来逐点介绍一下。
1、商标盲期
在进行商标注册前,都是会进行商标查询的,查询是否与注册商标存在近似或相同的情况,可以有效地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率,但是要注意的是已经成功但未录入的或者正在进行核准的商标是查询不到的,因此需要商家尤其注意。要知道中国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如果申请的商标与盲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就很容易出现被驳回的状况。
2、驰名商标风险难以查明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我国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申请注册的商标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局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无法通过商标局数据库检测到,因此会对商标查询造成一定的障碍。
另外,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受跨类别保护,也就是说,一枚商标即使只在某一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但由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人在其他类别也不可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会不定期公布驰名商标的名单,但在商标查询时却无法判断哪些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成为商标查询中又一个隐性风险。
3、商标异议
其实,商标注册还有异议的风险。我们都知道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通过后,就会进入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公告期也称为异议期。任何人、任何企业如对该商标的申请存在异议,存在反对意见时,就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就很有可能存在被驳回的情况,但只需要准备好证据资料,做好异议答辩,就能成功应对。
4、跨类别近似风险构成威胁
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按照商标局使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对商品或服务的分类进行单类别查询,但这其中却存在着跨类别近似的风险。
跨类别近似,是指不在同一大类别的商品或服项目,在功能、使用方法和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有极高的类似性,因此互相构成近似商品或服务。如第21类中的“暖水瓶”与第11类的“电热水瓶”类似,第29类的“豆腐”与第30类的“食用面筋”类似。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商品虽然未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明确标明为跨类别近似,但在实际审查中,审查员根据商品的性质、用途,也有可能将商标判定为与另一类别的商品近似。这就要求进行商标查询的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商品分类知识和经验,查询时要在多个类别上进行检索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跨类别近似风险。
5、商标不合格
《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若不小心使用了这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也会被驳回。另外一些通用名字、通用品牌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过于简单的,审查员也会认为该商标缺乏一定的标志性,因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这点是最好避免的风险,在设计商标的时候,首先去查明哪些因素不能运用到商标上,并且尽量不要将商标设计的过于简单,避免抄袭他人的商标,尽量原创设计,如此通过商标注册的几率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