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有什么区别
发表日期:2021-09-07 18:29:18 浏览:1283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都是单位对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支付。他们虽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并非完全一样。这两者在定义、税率、核算等处都存在区别。总的来说,能够正确地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是很重要的。下面和立华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两者的定义及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在企业、机关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所获得的工资、薪金。为适应对外开放,根据国际上将工人的劳动收入称之为“工资”,职员的劳动收入谓之为“薪金”的习惯,我国税法把工资、薪金并列相称,而工资、薪金构成主要包括职工、个人的如下劳动收入:工资、薪金、加薪、劳动分红及各类津贴、补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两者适用税率的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税率表如下:
不超过500元的5%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至40%,税率表如下:
不超过20000元的2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
三、两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同
从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外,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适用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而劳务报酬的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以上就是立华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司验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知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浏览立华星官网。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