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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关于进口企业的四种企业模式

发表时间:2017-09-25 11:04:13  来源:立华星财务
  关于企业进出口的业务模式,今天立华星财务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进口企业的业务模式有哪些?关于进口企业的业务模式,财务人员也是需要对其进行了解的不然进出口食务处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失误。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四种进口业务模式:
  
  1、自营进口

  
  公司直接在境外采购并付款,报关时可以自行报关也可以委托报关行以公司名义报关。
  
  这里一点需要注意:进口企业必须自行付汇,至于是不是必须付给境外供货商倒是没有要求;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比对并抵扣。
  
  2、间接代理报关
  
  进口公司和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进口单据写的是进口公司抬头,然后进口公司和报关行或其他进口公司签订委托报关协议,让报关行以报关行名义或者以其他进口公司的名义报关。
  
  注:这类业务多是为保税货物进口所采用,如进口货物报税进入海关监管区域内的报税仓库,须由区内企业代理报关备案进报税仓库,区外的企业不能直接操作进区。
  
  3、代理进口
  
  委托代理公司进口,货款直接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支付境外,并报关。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为双抬头,其中取得原件的一方申报抵扣增值税。
  
  注:在这种模式下,外汇货款必须是代理公司支付,不能由委托方自行支付;从2017年2月份起,取得双抬头增值税缴款书的,委托方在采集比对时会出现企业名称不相符或税号不一致,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异常数据核查,等取得稽核通知书之后才能进行抵扣。
  
  4、假自营真代理模式
  
  其实在进口业务中是没有这种叫法的。在代理进口的基础上,由代理公司进口后,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直接由代理公司用来抵扣,代理公司再把货物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即把委托业务变为代理公司的“自营进口”并“销售”给委托方,从委托方角度来说,就是从代理公司进行“采购”。此时,代理公司会把因为代理进口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收取的代理费关税、消费税等一并折算到货物成本中,同意按货物开具发票给委托方。
  
  上述四种模式就是进口企业最常用的,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