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
零收入≠零申报,以下误区请当心
发表时间:2017-09-26 15:17:56 来源:立华星财务
企业进行零申报,相信很多的老板都很清楚吧,在企业刚刚成立的时候,公司没有业务进行零申报。但是零收入=零申报吗?没有应纳税款和零申报是一回事吗?要知道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存在税收风险。今天,立华星财务君就整理了与零申报相关的几个常见误区,各位老板赶紧对照检查,规避风险。下面和立华星财务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误区一:增值税减免备案 → 零申报
Q:我开了一家蔬菜批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这个季度销售蔬菜收入10万元,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零申报吗?
A: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备案应纳税额为零,但也应当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将当期免税收入,填入申报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误区二:不用缴纳税款 → 零申报
Q:我们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25000元,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可以零申报吗?
A: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方式是做价税分离,然后填写申报表。具体来说,先用开票总金额/1.03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3%计算应缴纳增值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享受免税。
误区三:未发生收入 → 零申报
Q:我们公司刚刚开业,这个月购买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5份,进项税额8500元,已经做了认证,但是没有取得收入,请问可以零申报吗?
A:不可以。在无收入、有进项的情况下,如果仅仅简单办理了零申报,可能会造成当期未抵扣进项税额逾期抵扣,导致该进项在以后期间不能抵扣,最终对公司造成损失。正确方式是在对应的销售额填写0,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8500元填入申报表,形成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误区四:企业长期亏损 → 企业所得税零申报
Q:我们公司长期亏损,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
A:不可以。企业的亏损是可以由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如果你做了零申报,那么无异于给自己“挖坑”:假定第二年盈利,那么该利润总额是不能拿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从而间接造成企业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本年度经营亏损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然后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这是违反政策规定的!
误区五:已预缴税款 → 零申报
Q: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建筑服务,也销售一些建材,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个季度我们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已经到办税厅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纳3000元税款,是不是就可以做零申报了?
A:不可以。虽然代开发票时当场缴纳了税款,依然不能简单的做零申报处理。正确的做法是在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您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误区六:未开票收入 → 零申报
Q:我们是一家贸易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个月取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都是未开票收入,是不是就可以做零申报了?
误区一:增值税减免备案 → 零申报
Q:我开了一家蔬菜批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这个季度销售蔬菜收入10万元,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零申报吗?
A: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备案应纳税额为零,但也应当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将当期免税收入,填入申报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误区二:不用缴纳税款 → 零申报
Q:我们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25000元,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可以零申报吗?
A: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方式是做价税分离,然后填写申报表。具体来说,先用开票总金额/1.03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3%计算应缴纳增值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享受免税。
误区三:未发生收入 → 零申报
Q:我们公司刚刚开业,这个月购买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5份,进项税额8500元,已经做了认证,但是没有取得收入,请问可以零申报吗?
A:不可以。在无收入、有进项的情况下,如果仅仅简单办理了零申报,可能会造成当期未抵扣进项税额逾期抵扣,导致该进项在以后期间不能抵扣,最终对公司造成损失。正确方式是在对应的销售额填写0,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8500元填入申报表,形成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误区四:企业长期亏损 → 企业所得税零申报
Q:我们公司长期亏损,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
A:不可以。企业的亏损是可以由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如果你做了零申报,那么无异于给自己“挖坑”:假定第二年盈利,那么该利润总额是不能拿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从而间接造成企业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本年度经营亏损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然后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这是违反政策规定的!
误区五:已预缴税款 → 零申报
Q: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建筑服务,也销售一些建材,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个季度我们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已经到办税厅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纳3000元税款,是不是就可以做零申报了?
A:不可以。虽然代开发票时当场缴纳了税款,依然不能简单的做零申报处理。正确的做法是在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您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误区六:未开票收入 → 零申报
Q:我们是一家贸易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个月取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都是未开票收入,是不是就可以做零申报了?
A:不可以。取得未开票收入也应当如实申报,否则不仅要补缴当期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正确的做法是把当期收入500万元填入未开票收入中,按规定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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