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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巩固营改增改革成果 持续释放多重红利
发表时间:2017-12-06 11:32:35 来源:立华星财务
据立华星财务了解,日前,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举依法确定和巩固了营改增试点改革成果,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改革也进入了新阶段。
营改增试点的推进和营业税的逐步退出,经历了5年多时间。为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2012年1月1日起,我国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其后,营改增试点先后进行了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改革。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将所有营业税行业都改为缴纳增值税,实现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结束1994年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体制,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重要的财税改革举措和减税政策。
营改增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大大减轻了生产经营的负担。
最新统计显示,试点实施以来已累计减税1.7万亿元。特别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今年6月份直接减税8500多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对营改增进行第三方评估得出结论,“营改增试点改革的目的得以实现,并取得了成效,对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此次国务院发布《决定》,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作相应修改。“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不再执行。在试点顺利、稳健推进并取得决定性成果后,国务院依法确定和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稳定各方面预期,这个决定非常切合时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
多重红利持续释放
营改增既直接为企业减税降负,又促进了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特别是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多重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体现在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拓展小微企业生存空间、带动了创业创新等诸多方面。
营改增减轻纳税人税负有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增加就业。第三方评估模型测算表明,营改增试点行业中,有近四分之一的新设企业、近三分之一的剥离企业与营改增试点相关。另一方面,营改增促进了服务业的分工再细化,孕育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对促进就业形成了推动作用。以南京市为例,2016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1.52万人,较营改增之前大幅攀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营改增在促进就业上的积极作用。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我国制造业企业运行更加规范,抵扣链条不断完善,助推“中国制造2025”路线图全面铺开。促进了企业加大研发和产品升级。营改增释放的红利,给制造业转型升级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让企业发展更有底气。
通过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和对企业的政策辅导,难度较大的金融业营改增顺利推进。
着力推动立法进程
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现行有关税收的暂行条例都要逐步上升为法律。因此,如何推进增值税立法也备受关注。
“增值税立法先要厘清改革思路,应立足长远发展,通盘考虑我国税收制度体系的选择和设计。”中国财科院院长刘尚希建议,在增值税立法前,应全面梳理相关税收政策,加以归类、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和政策本身的施行效果加以取舍、修订,以有利于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立法是构建税收法律制度体系的重中之重,需要充分遵循中性、公平和效率原则,将征税范围、税基、税率、减免税政策等税收要素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维护税收法律的稳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税收分配的规范性、明确性和可预测性。同时,在立法过程中注意为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预留空间,使其既有利于加快推进立法,又有利于加快深化改革。
增值税制度在我国的实践已比较成熟,但由于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而且涉及面广,因此完成立法需要一定的时间。“未来的增值税法应该注重操作性和执行力,将是税制改革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