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
年末结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7-12-19 14:04:57 来源:立华星财务
结账是会计期末对账簿记录的总结。为了总结反映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情况,在每个会计期末终了时,应对有关账户进行结账。你知道年末结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发票问题
1、费用性的支出:根据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票不能税前扣除。结账前需要检查有没有应该取得发票但是还没有取得的情况,如果有就要督催有关人员催要发票。
2、存货:购进材料,货到票未到,有没有暂估入库,如果平时没有暂估,那么在年底结账前一定要先估价入账,并督促有关的人员尽快索要发票。估价入账是会计制度的要求,但是估价入账的时间要有合理性,如果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还未取得发票,应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做纳税调整。
二、防止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入账,当年的费用一定要计入当年的损益。所得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年底结账前应对所有预提、计提、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企业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防止造成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一般来说应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注:日常报销的差旅费等可以跨年底,但应合理,一般在出差回来后应及时报销。
三、各项往来账
财务人员应对本年度的应收、应付往来账项余额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尤其是长年往来交易额比较大的账项,年底结账前科目发生额及余额应重点关注。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确定为坏账,对于不再支付的应付账款,取得相关证据并经内部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个人借款
关注股东个人借款及员工借款中否有属于工资奖金、分红分配方面的款项,长期未收回的款项应及时处理。
五、财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追补确认在损失发生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后计算的多缴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或者抵减企业当期应纳税款。 财务人员在年底结账前检查企业当年发生的财产损失是否及时报批,有关的进项税是否转出,以免增加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
六、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底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负情况。财务人员应检查企业的税金缴纳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漏缴,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务进行适当调整。
七、检查企业当年的账务处理
根据选择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查看会计科目的设置、账务处理的方式是否正确。企业会计应针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重点检查一下自身的会计处理情况,是否有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事项。 如有,则应在结账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