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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商标近似的判断

发表时间:2018-01-18 10:00:10  来源:立华星财务
  随着全球经济联系的不断密切,很多的品牌都开始重注国际市场纷纷注册英文商标。但是有的时候中英文商标之间还是会出现近似的情况。你知道中英文商标近似如何判断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英文商标近似的判断

  中英文商标近似如何判断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要恰当运用商标近似等裁量性法律标准,结合主观恶意等,加大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的力度,充分体现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导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着性和知名度。
  
  笔者试图从相关案例出发,在结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总结司法实践观点,希望得出对中英文商标近似判断的些许启发。
  
  在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一案[1]中,争议商标中“拉菲”二字为争议商标的主要部分,引证商标为“LAFITE”。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根据涉案证据,足以证明“LAFITE”在诉争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在我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我国相关公众通常以“拉菲”指代再审申请人“LAFITE”商标,并且“拉菲”已经与再审申请人“LAFITE”商标之间形成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由于拉菲已经成为“LAFITE”的音译并形成了稳固的联系,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再审被申请人金色希望公司推广宣传中,明确使用拉菲酒庄的法文“ChateauLafiteRothschild”或中文名称“罗斯柴尔德拉菲堡”等,具有明显与拉菲酒庄生产的葡萄酒相混淆的恶意,难以使相关公众识别两者的产品来源不同。
  
  在晋江爱涞服装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2]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商标为“ALIKE”,引证商标为“阿迪莱克ADLIKE”,将二者相比,申请商标的商标标识与引证商标的英文部分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极为近似,在此基础上,若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同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极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来源于同一主体或其提供者之间具有特定的联系,从而造成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已经构成近似商标。
  
  在ABB.阿西亚.布朗.勃法瑞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3]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虽然存在中文与英文的差异,但是根据上诉人ABB公司所提交的证据,以及上诉人实际使用商标的情况,能够证明英文“ASEABROWNBOVERI”与中文“阿西亚布朗勃法瑞”具有对应关系。同时,考虑到被上诉人沈阳电器设备厂与ABB公司同属电器行业,而ABB公司在电器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沈阳电器设备厂对ABB公司的中文与英文商标理应知晓,结合沈阳电器设备厂曾经在其他类别上抢注过ABB公司的商标,以及抢注域名的情况,故沈阳电器设备厂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难言善意。因此,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标志本身方面已经构成近似。同时,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使用的相关服务从目的、对象、内容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构成类似服务。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笔者认为,判断中英文商标近似可参考以下因素:
  
  1、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相关公众是否认为中外文商标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是判断中外文商标是否近似的关键。结合我国相关公众对外文的一般认知能力与水平,通过对比分析系争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英文部分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的区别,判断系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2、被异议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恶意。这既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也是对商标近似这一客观结果的主观印证。仿冒行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仿冒者认为相关公众可能会因其混淆行为产生混淆或误认,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3、分析参考商标所用词汇是否为各自语境下的固有词汇,中英文商标本身之间是否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例如含义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在类似商品上,则易使公众产生误解。若商标所用词汇为臆造词等,且该词汇本身并不具有实际含义,则商标中外文与中文对应关系更加紧密。
  
  4、对比系争商标服务行业、类别的目的、对象、内容等方面,分析其关联性,是否构成类似服务。
  
  5、系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的对应关系,系争商标的影响力,是否已为消费者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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