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商标异议有哪些规定
发表日期:2019-11-01 10:46:14  浏览:1968
  如果发现商标公告上的商标侵犯了自己商标或者品牌的权益,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内向商标局发起商标异议申请,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否则申请是无效的,今天东莞立华星财务来和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商标异议的相关规定。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应在异议申请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如果想要申请商标异议,就要遵循上述的规定,首先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如果错过了商标公告期,被他人注册成功,还可以通过申请商标争议来维护自身权益,不过商标争议对提出争议人的限制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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