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能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小额贷款公司是属于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企业,能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小额贷款公司能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能否从事贷款业务?《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用:“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即小额贷款公司从事贷款金融业务是经银监会批准的。
其次,小额贷款公司为什么没有金融许可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从条文可以看出,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要求是“营业执照和备案”,并没有要求办理《金融许可证》。
第三,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管理吗?《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即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是监管的,监管的方面是“贷款业务”。
第四,小额贷款公司没有金融许可证,是金融企业吗?央行2009年12月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2009]363号)明确了我国金融机构的涵盖范围,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机构,编码为:Z-1。这就是说,没有金融许可证并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成为金融企业。
没有《金融许可证》,小额贷款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四大银行)有什么区别吗?一般金融机构(四大银行)是“可存可贷”, 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
第五,小额贷款公司从事贷款业务能否按税法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呢?《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第一条“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法表述适用范围是“金融企业”,不是“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金融企业”。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第三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执行。